音著协终审胜诉,历经波折终获赔 22 万元!
科技快讯中文网
12月31日消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微信公众号今日发布文章指出,作为市场占有率占据垄断地位并拥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歌)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简称“腾讯音乐集团”)因未经授权使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再次被法院判决构成侵权!
截至2024年12月19日,音著协对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酷狗音乐”)侵犯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收到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2024粤73民终404、405、406、408、409、410、1534-1537、1539、1540号)。所有判决均驳回了酷狗音乐的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定:酷狗音乐侵犯了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关于赔偿标准,一审法院认为,音著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实施集体管理。随着音乐产业的发展,在数字音乐行业,侵权成本和技术门槛越来越低,著作权人对自己作品的控制力进一步下降。酷狗音乐作为国内主流音乐平台,本应积极参与构建健康、和谐的数字音乐产业生态圈,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数字音乐版权授权和运营模式,但却在与音著协的合作合同到期后,未经许可使用由音著协进行集体管理的多首歌曲,主观过错较明显。一审法院就上述案件,判决酷狗音乐向音著协赔偿经济损失共计近 22 万元人民币。
音著协称,已对腾讯音乐集团发起多起侵权诉讼,先前的判决均认定腾讯音乐旗下平台存在侵权行为。此外,还有多起针对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及全民K歌平台的维权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注意到,本月16日音著协发布声明表示,在与酷我音乐的侵权诉讼中胜诉,获得赔偿近12万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来源于网络或投稿,如果任何问题,请联系648751016@qq.com
页面执行时间0.01910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