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出行新时代,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再进化
1月23日信息,根据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的内容,近日,商务部等5部门以办公厅(室)名义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对于个人消费者在换购符合标准的新车时交回并报废旧的电动自行车,将提供以旧换新补贴。补贴的具体标准将由商务部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并确保与上一年度的补贴标准保持一致,以便工作的平稳过渡。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补贴对象和补贴方式,并提出了规范销售环节、优化回收环节以及加强政策宣传等方面的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补贴申请、审核及资金拨付流程,实行企业承诺制度,鼓励销售门店提供包括回收旧货、购买新产品及协助上牌在内的“一站式”服务,以更好地便利消费者。通过开展以旧换新活动进社区、在销售门店张贴政策解读图、发送短信提醒以及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广大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
根据官方解读,《通知》主要围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相关流程进行组织和实施,具体整理如下:
一是扩大了回收范围。将电动自行车的回收范围从“个人名下”调整为“个人消费者”,只要是所有权清晰且安装有车载电池的废旧电动自行车均可以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资格确认的具体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是明确了报废更新的安全导向。将以旧换新补贴范围,由原来的“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变为“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交售”体现旧车按市场价回收,“报废”体现禁止再次流通使用,购新补贴不包含旧车售卖金额,避免消费者在理解上产生歧义。
三是明确了参与主体。根据公开公平的原则,各地自行选定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包括个体工商户等),以及回收企业名录(每个城市不少于两家),并对外公示。销售门店需将政策解读、价格公示、监督电话和承诺书“四上墙”,并加强面对面宣传。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并完善交接手续,确保安全。所有参与以旧换新的销售和回收企业,需向社会公开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监管及相关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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