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之光照亮历史迷雾:AI投稿遭拒,专家诠释历史真相
3月3日消息,中国历史研究院于2月28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启事》。 在当今科技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历史研究院发布的这一启事显得尤为重要。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其在各个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潜在的问题和挑战,如隐私泄露、数据安全以及伦理道德等。因此,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不仅有助于保障相关技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也能够促进整个社会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和合理利用。这一举措体现了国家对于新兴技术管理的重视,也为其他领域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通告》指出,为了更有效地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推进史学研究,拓展历史研究的技术与手段,并促进人工智能与历史学的深度融合,积极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史学研究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及科技伦理挑战,建立人机协同时代的科研新规范,本社特此发布以下通告:
1.公司期刊规定禁止在投稿作者名单中包含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
2.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投稿过程中的应用,仅限于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整理与分析、思路开拓等辅助研究环节。
3.根据规定,提交稿件时需提供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相关情况说明,并签署作者承诺书。具体要求如下:(一)需注明所使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名称、开发者及版本等信息。(二)明确该工具在论文撰写过程中的应用范围,并在文中明确标注由工具生成的部分内容。(三)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记录,例如原始提示词与最终生成内容的对照记录等。(四)对于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如观点、数据表述及参考资料等),应确认其准确性和真实性,并进行交叉验证。若内容源自第三方,则需获取相应授权并在文章中表示感谢和说明。
4.本社期刊不接受存在如下情形的投稿: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文章的主体架构、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改写既有研究成果;虚构工具信息或隐瞒使用情况;伪造或捏造文献、内容与数据等。
5.本社要求所有作者在撰写论文时应对其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情况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与道德责任。我们保留长期追踪和审查所有投稿和已发表文章中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的权利,逐步建立和完善针对作者和审稿人的学术诚信与外部审查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专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检测系统,以及聘请技术专家进行联合外部评审等方法。如发现有隐瞒或未如实报告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情况,以及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本社将视其为学术不端行为,有权采取退稿、撤稿、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未来十年内禁止在本社编辑出版的期刊上发表文章等措施。对于因上述行为给本社声誉造成损害的情况,本社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从这一声明可以看出,本社高度重视学术诚信问题,并致力于维护研究的透明度和可信度。通过实施严格的审查机制,本社不仅保护了学术界的公正性,也确保了读者能够获得高质量且真实的研究成果。这些措施表明,随着技术的进步,学术界必须与时俱进,不断调整政策以应对新的挑战。
6.本社期刊将增设“人工智能与史学发展”专栏,通过笔谈、专题特别是案例研究,探索人工智能对史学研究思路、数据、方法等层面的新推进,鼓励和引导具有诚信的、透明性的以及可解释性的“人 + AI”研究新理论、新流程、新范式、新方法。
7.本规范适用于历史研究杂志社所编辑出版的所有期刊,并将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进步进行相应的修订。
8.本规范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中国历史研究院历史研究杂志社负责解释与监督执行。这一决定不仅明确了规范的生效时间,还指明了具体的责任单位,这无疑为规范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明确的解释权归属有助于减少因理解偏差带来的执行困难,体现了管理上的严谨性和前瞻性。
据公开资料,中国历史研究院于2019年1月3日正式成立,该机构是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相关研究所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国家级最高研究单位。中国历史研究院负责中国历史领域的各项研究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的历史学学科发展、学术体系及话语体系建设,并对全国历史研究工作进行总体指导。此外,中国历史研究院还承担着展示和传播中国历史文化、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等重要职责。
随着AI大模型助手的广泛应用,文学创作领域也逐渐受到了冲击。科学论文、史学研究乃至诗歌创作,似乎都难以避免AI代写的侵扰。据此前报道,《青春诗刊》这本已有20年历史的诗歌刊物曾在2月发文,宣布将对使用AI写作的投稿作者建立黑名单机制。 这一举措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人认为这是保护文学纯粹性的必要手段,毕竟文学创作不仅仅是文字的堆砌,更包含了作者的情感与灵魂。然而,也有人担忧这种严格的限制可能会阻碍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如何在鼓励创新的同时维护文学作品的独特性和艺术价值,将是未来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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