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胜利:江苏首例AI版权图片案裁定,重新定义数字时代的创作权利
3月12日消息,在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当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被广泛应用。随着AI生成内容的增多,知识产权归属等法律问题也逐渐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生成式AI技术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还为各行各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然而,随之而来的法律挑战也不容忽视。如何界定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确保创作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随着技术的进步,未来可能还会出现更多复杂的法律问题,这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努力,以制定出更加合理和有效的法律法规,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
苏州常熟市人民法院于3月7日发布消息称,该院审理并终结了江苏省首例、全国第二例关于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常熟市人民法院首先审查了案涉 AI 软件用户协议,明确 Midjourney 软件用户协议约定使用软件服务生产图片作品的资产及其权利属于用户,并当庭登录创作平台,对登录过程、用户信息以及提示词修改等图片迭代过程进行审查。
常熟市人民法院判定,林某对提示词的调整以及运用图片处理软件对图片细节进行的设计修改,展现了其独特的创意与布局,因此生成的平面图具备独创性,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然而,两被告在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图片用于网络传播,显然构成了侵权行为。 这一判决强调了数字时代下原创作品的保护需求,提醒公众与企业应当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不得随意使用或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内容。同时,这也为创作者提供了法律保障,鼓励更多人投入创作,推动社会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同时,法院认定林某享有的著作权应限定于该图片本身,而制造实体装置仅以“爱心”为基础进行建造设计,并不构成对林某著作权的侵犯。这一判决避免了著作权的过度保护与权利滥用的问题。 这一判决强调了著作权保护的界限,确保了公共领域中的合理使用。在当前知识产权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这样的判决有助于平衡创作者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避免某些著作权主张不合理地限制了他人的创作自由和技术发展。
最终法院判决:
一、侵权方需在其小红书账号上连续四天公开发表对原告林某的歉意声明;
二、侵权方需向原告林某赔付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总计10000元;
三、驳回原告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查询发现,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23年处理了一起关于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最终判决被告构成侵权,需向原告公开道歉并赔偿500元。这一判决被广泛认为是AI生成图片领域中的首个著作权案例。 这一判决不仅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也反映了当前技术发展与版权保护之间的复杂关系。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进步,AI生成的作品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视野。如何界定这些作品的版权归属,以及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版权保护,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案的判决或许可以为未来的法律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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