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便门索赔2000万为何落败?法院首次揭秘背后真相
9月14日,据媒体报道,海底捞“小便门”事件有了新的进展。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就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其父母唐某、吴某所涉及的名誉权纠纷及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方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原告方公开赔礼道歉;唐某父母与吴某父母需赔偿原告方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商誉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220万元。 此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视,同时也强调了在维护社会公正的同时,应兼顾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公开道歉的方式虽具警示意义,但需在不泄露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行,以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此外,220万元的赔偿金额也反映出法院对原告方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的充分考量,彰显了法律在平衡各方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2月份,17岁的男生唐某和吴某在某家海底捞餐厅的包间内用餐后,先后爬上餐桌向火锅里小便,并互相拍摄了视频。
3月份,海底捞发布致歉声明,表示将涉事门店的所有餐具全部销毁并更换新餐具,对整个门店进行彻底消毒,并对在事件发生时段至消毒完成期间消费的4109单顾客全额退还餐费,同时给予每单10倍金额的现金赔偿。两天后,海底捞将唐某、吴某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23259300元。
根据法院的判决,此次诉讼中海底捞方面要求肇事者赔偿2000多万元,但该请求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表示,十倍价款的赔偿与侵权行为之间缺乏法律上的因果联系,属于企业自行做出的商业决定,因此法院难以予以支持。
此案再次提醒我们,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责任。如果家庭监管出现疏漏,不仅可能造成对未成年人的伤害,还可能让监护人承担经济赔偿,并面临名誉受损的严重后果。 从社会角度来看,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家庭教育和社会责任的体现。监护人的失职行为,往往反映出家庭关系的紧张或教育理念的偏差。加强监护责任意识,完善家庭与学校、社会之间的协作机制,是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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