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正义的代价:自媒体博主因巨额敲诈被判11年徒刑震惊网络社区
3月4日消息,当前各种各样的自媒体层出不穷,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有些就会动歪脑筋铤而走险。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自媒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使得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然而,这种环境下也催生了一些不良现象,某些自媒体为了博取关注和流量,不惜采取夸大其词甚至编造虚假信息的方式,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行业声誉,也对公众造成了误导。因此,如何在追求点击率的同时坚守媒体伦理,成为了每一个自媒体从业者需要深思的问题。
在江苏连云港,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因自媒体发布的一篇不实文章而遭受了显著的负面影响。这起事件提醒我们,网络上的虚假信息不仅会误导公众,还可能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加强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审核,以及提高公众辨别真伪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媒体平台也应承担起责任,加强对发布内容的监管,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当企业负责人联系发布者沟通删稿事宜时,不料对方竟然狮子大开口,要求签订合同并且支付20万元,还将“删稿费”美其名曰为“公关合作”费用。
根据合同显示,甲方为某药业公司,乙方为“E药学术专车”,合同写明,乙方可以提供负面舆论管理、信息推广等服务。
其中,合同中标注了“E药学术车”公众号端口的负面舆情公关服务这一项,根据协议,仅此一项,该药业公司就需要向“E药学术车”支付20万元,服务周期为一年。
而这所谓的公关费,其实就是封口费,沟通无果后,药企代表向警方报了案。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E药学术车’发布的网帖来源是在网上收集信息,简单编辑之后发布的,并没有核实帖子内容的真实与否。
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受害的企业不仅限于报案的那一家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共有5家医药企业向该公众号负责人支付了所谓的“公关费”。受害企业的累计损失高达人民币153万元。
最终在2023年12月28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宋某敲诈勒索案作出了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单位全部非法所得。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这一判决再次彰显了我国法律对于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心。面对日益复杂的犯罪手段,司法机关的坚决行动不仅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给那些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人敲响了警钟。此案提醒我们,任何违法活动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也强调了企业和个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积极寻求法律保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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